编者按
2025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详见:【重磅】明确支持直供、储气能力要求5%5%5天!管网开放接入和使用成法定义务!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油气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支持上游企业和下游城燃、工业等用户间直购直销”。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号召,重庆、山东等地纷纷推进直供改革,详见天然气大用户直供试点改革加速!扩大试点、门槛下调、气价直降!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答复称,依据国家发改委令第33号《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业务明确不纳入城镇燃气管理范畴,支持大用户通过自建管线、合建管线、委托代输等方式与上游气源直接对接。与此同时,辽宁同步推出差异化价格疏导规则:城燃企业采购价高于标杆价部分不予向用户传导,低于标杆价则价差由企业与用户共享,倒逼中间环节主动优化采购、让利于企。
在过去推进天然气直供改革中,直供受到城燃企业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改革阻力,此次辽宁发改委重磅发文,重新定性了直供与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之间的差异,明确将工业直供排除在城镇燃气范畴之外。
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代表的规定作为依据,工业直供以《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为代表的规定作为依据,两者法律依据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辽宁此次“不纳入”的明确表态,既不否定特许经营的合法性,又为工业大用户开辟了市场化通道。不置可否的是,将工业直供排除在城镇燃气范畴之外势必会影响燃气特许经营者的收益,两种制度如何在同一区域内并行不悖、各自的适用边界与监管归属如何厘清,将是城燃企业必须直面的核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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