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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30余年零安全生产事故、因建设标准调整被要求整改!多次主动提出整改申请仍被叫停经营!政策标准变化的后果应当由企业承担吗?

发布时间:2025-11-20 13:48
作者:风雷财经、天然气与法律

编者按

今日,与各位读者分享一起江苏省某液化气企业因液化气储配站建设标准变化与当地住建部门产生的争议事件。


事件中的液化气企业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经经营了30余年,根据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介绍,在这30多年期间他们一直保持着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记录。然而,随着2015年实施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将储罐的安全间距从5米提升至20米,该企业于2019年收到了当地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指出7项安全隐患。在收到整改通知后该液化气企业立即着手整改,但唯独安全间距不符合最新标准成为了一大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此之后,为了确保后续能够适应新标准要求,继续合规经营,该液化气企业多次主动提出合规整改建议,不仅始终未获答复,更是在2019年12月13日,收到了应急局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被责令停产停业。此后,虽然该企业也尝试通过信访、行政诉讼多种途径申诉维权,但也未获得满意的结果,至今仍处于停业状态。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住建厅曾于2020年9月发文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燃气供应设施按照新颁布实施的标准规范执行;新颁布的标准实施之前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燃气设施,按原审查标准执行。”该条规定似乎已经为此次事件给出了答案。


从根本上说,本次争议的实质,源于新旧建设标准调整所带来的执行冲突。此类情况并非首次出现,早在今年5月本公号曾分析过类似案例(参照阅读:事关燃气市场整合!燃气企业未按新标准整改安全间距被不予延续许可引发行政诉讼!来看看法院如何裁判)。从这两起事件来看,主管部门依据新标准要求燃气企业对原有供气设施进行整改,甚至据此作出停产停业等处理该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值得进一步探讨,欢迎各位读者分享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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