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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气价倒挂亏损数十亿,城燃企业盼顺价新政落地

发布时间:2023-06-30 17:38
作者:环球财经

编者按(来自“天然气与法律”公众号):

因气价倒挂导致城燃企业巨额亏损、生存困难已成为业内普遍“痛点”。“止痛良药”或许是国家层面顺价机制的落地与施行。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向各省(区)市发改委发布《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相关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但正式政策尚未出台。虽然全国不少省(区)市已出台地方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但具体执行时难以完全落实,逐渐形成了“易跌难涨”的调价特点,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居民气价价格联动在政策出台与执行方面存在更多障碍。因居民用气本身的特点和保供等因素,居民气价价格联动的适用更加严格。多个省份目前尚未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且多年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在上游“价涨量跌”的背景下,气价倒挂情况加剧。由此给城燃企业带来的亏损加大也会阻碍老旧管网改造进程,埋下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价格联动增加非居民用户的用气成本,交叉补贴严重,可能影响工业用户与当地城燃公司的合作乃至影响特许经营权;而部分地方政府未制定顺价机制或迟迟不启动调价机制,且无法落实对燃气企业的补贴或者拖欠补贴,也可能影响城燃企业在当地的投资信心,不利于当地营商环境建设。国家层面顺价机制的落地或许可一定程度上缓解气价倒挂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以下为正文:


今年三月下旬以来,国内气源企业公布的2023年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20%,而大部分城燃企业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仍然处于数年前的政府限价水平,气价倒挂程度进一步加剧。近日,为了保障地方天然气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内蒙古、湖南、南京、石家庄、福州等省市陆续出台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策,宣布适时启动政府调价机制,适当上调居民气价和非居民气价。


据统计,当前我国42%的省市已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58%的省市尚未建立。但是,仍有湖北、安徽、广西、浙江省等多个省份的下属市、县尚未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已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地方政府居民用气顺价犹豫,未建立的无规可依调价无门。而国内众多城燃企业则由于居民用气气价持续倒挂迎来巨额亏损,生存情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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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倒挂致城燃企业巨亏 港华退出上海燃气

据格隆汇、智通财经等多家媒体报道,5月中下旬,港华智慧能源发布公告宣布退出其持有的上海燃气25%股本权益投资,终止2020年10月27日与上海燃气签订的股东协议,上海燃气应付港华智慧能源约46.63亿元人民币。


三年前高调巨资牵手,为何现在突然离场?有天然气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上海燃气连续两年经营亏损,特别是2022年亏损额较大是港华智慧能源退股的主要原因。港华智慧能源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了上海燃气2021年及2022年的经营业绩。2019年末,上海燃气的净资产为57.66亿元,2021年,上海燃气税后净亏损4.8亿元,2022年亏损29.1亿元。


能联社分析称,气源采购成本快速上升而顺价不畅是上海燃气亏损的最主要原因。2021年下半年以来尤其是俄乌冲突后,全球天然气价格快速上涨,国际LNG价格持续高涨到2022年底。上海的天然气气源约60%来自进口LNG,在国际气价的带动下,上海燃气的购气成本出现大幅上涨。


而湖北省武汉市由于已连续十年未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华润燃气等多个武汉主要城燃公司也叫苦不迭,亏损严重。当地政府人士透露,湖北其他地级市和县也大抵如此。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另一个中部城市长沙,五大跨区域城燃之一的新奥燃气去年仅在该市就因气价倒挂亏损约4亿元。


上海、武汉、长沙等经济要素高度集聚、市场经济发达的超大、特大城市,其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尚且严重亏损。实际上国内还有很多中小城市的中小型燃气公司,他们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弱,一旦遭遇巨额气价倒挂亏损,轻则限气短供,靠贷款救命;重则现金流枯竭难以为继,不得不停气断供,最终由当地政府接管。但是政府接管后,一样要投入巨额财政资金去高价购气保供,其本质并无任何区别。


在政府留言板上,有着更真实的心声。2023年5月30日,网友hbb5678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文称,希望邵阳市燃气公司公布天然气价格成本。


湖南邵阳市燃气公司回复称:“天然气是政府管控的民生商品,我市的天然气价格一直是由省发改委定价,现行的销售价格是按照省发改委文件确定的,非企业自主销售行为。2022年公司因为气价倒挂亏损了1亿元,在资金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我公司通过贷款融资方式,筹措资金购气保供,实现了市城区全年无停气短供的目标。2023年相比2022年,上游天然气价格再次上涨,其中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成本增加了0.183元/立方米,并且居民气量不足,还需要用非居民气价购气补充,增加居民用气成本。非居民等用气价格也不同幅度上涨,最高上涨120%。”


据某燃气企业负责人透露,河北燃气企业邯郸华燃长通近三年气价倒挂损失近20亿元,其资产负债率逼近100%,近年来多次发生停气断供事件,引发众多居民不满和举报,最终由当地政府注资20多亿元才勉强稳定局面。类似遭遇还有盛德燃气等多个区域燃气企业,持续气价倒挂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上游再涨价 国家顺价新政如何落地?

国内上游气源企业再次涨价15-120%,并压减合同气量;而终端居民用气则继续执行政府限价,导致气价持续倒挂,部分地方政府在“保民生”“保供”的压力下,在推动天然气购气成本往居民用户方向疏导上亦是左右为难。在气源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夹击下,国内城燃企业成了夹心饼干。


近两年,进口气价高,上游涨价,下游不顺价、少顺价或滞后顺价的现象普遍存在,上海燃气、邵阳燃气的遭遇并非个案。这也使得大部分城市燃气企业经营业绩严重受影响。2022年,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港华智慧能源2022年净利润都出现了25%左右的下降。


2023年伊始,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一封《关于支持城市燃气企业纾困解难,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上呈国家发改委。《建议》称,2022年是城市燃气发展历史上最惨淡的一年,燃气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严重影响了城市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政府应适时放开民生用气的价格管制,全面实施上下游价格联动。


理顺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已成为当前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各省市下发了《关于提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就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包括如何确定综合采购成本、如何科学设置启动条件、调价周期和调价幅度等。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各省(区)市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相关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据悉,上述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下游成本疏导机制,重点推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目前,新政仍在酝酿中,尚未正式出台。


事实上,全国不少省(区)市已出台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但在具体执行时难以完全落实,特别是在城市燃气这个环节,逐渐形成了“易跌难涨”的调价特点,与门站价格“易涨难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方面,这和联动机制设计不尽合理有关,另一方面,与终端销售价格易受行政干预影响有关。


因此,即使国家《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其落地执行效果仍有待观望,更多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主动作为。


多省市仍在观望 有城市十年未调居民气价

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已陆续有福州、南京、石家庄等地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小幅度上调居民用气的价格。但仍有湖北全省(武汉、宜昌、天门倒挂较为突出)广西(南宁、玉林、柳州)安徽全省、广西全省、浙江省以及全国大部分市、县,自2018-2019年间调整过一次天然气价格之后,至今近五年未调整过居民用气售价,而非居民用气价格则都基本能够较为顺畅的按照购气成本+配气成本+合理利润进行价格联动。

其中,广州市近8年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在湖北武汉市,当地政府已10年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2022年7月,武汉市国资委网站发布了标题为《武汉市启动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居民用气不受影响》的“国资要闻”。新闻显示,“沉重的涨价压力让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此次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后,市天然气公司购销价格倒挂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由此可见,当地政府绝非没有认识到“气价倒挂”的危害,而是长期选择了“压非保民”“涨非限民”。

但是,长期把过多的居民气价倒挂亏损疏导压力压到工业企业等非居民用户身上,也让当地工业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苦不堪言。湖北省北部一家金属制品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己的工厂每天消耗3万m³天然气,非居民气价3.7元/m³,比去年俄乌战争期间还要高,每天的天然气费用支出超十万元(每年数千万元)。而知情人士透露,该地非居民气价已经是周边县市中较低水平,去年部分县市的非居民气价甚至达到了4.2-4.5元/m³的水平,当地工业生产企业经营压力可想而知。

那不调居民气价,也不调非居民气价会怎么样?公开信息显示,2021—2022年期间,上海共调整了三次非居民天然气基准价格,此后上海的非居民基准气价调整频率加快。但是,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2023年5月15日发布的答复市政协委员“关于优化政策减少天然气提价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披露,“2022年考虑到疫情及疫后企业复工复产,上游资源价格成本暂由上海燃气承担。”居民和非居民气价倒挂亏损均由当地燃气企业承担,这或许是上海燃气从2019年11个月净利润6.2亿到2021年亏损4.8亿元,再到2022年巨亏29亿的直接原因。


燃气费如何调价才算合理?

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增速趋于平稳,但居民气价调整似乎成了地方政府不太敢触及的禁区。居民气价,真的“涨不得”吗?

在当前情况下,气价联动新政策,将会给居民家庭用气开支带来多大变化?参照近年来的油价联动机制改革的成效,实行价格联动并给天然气终端售价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是发改系统和能源专家以及燃气企业普遍认可的做法。

据一家城市燃气公司测算,当前全国居民气价大部分在2.4元/m³-2.8元/m³区间,以三口之家每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180m³计算,平均每个家庭每年用气支出为432元-504元,如果居民气价限价为0.6元/m³(部分省份联动上限定为0.5元/m³),即使全年都按调价上限执行,每个家庭每年燃气费用总支出约为540-612元,每年每家最多增加108元左右的燃气费,每人每年增支36元,平均每人每月仅增支3元左右,每人每日增支0.1元。按三口之家居民气价上调0.6元/m³后,家庭燃气年度总支出612元的三分之一计算,为204元/365天,人均每日燃气费支出仅为0.56元/天。全国各地因地域情况差异,家庭年用气量或稍有差异,但情况大致如此。

当前,我国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绝大部分为大、中、小城市城镇居民,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3万元。当前城镇居民人均年燃气费用支出168元左右,仅占其可支配收入的0.34%,按照价格联动政策上浮0.6元/m³计算,个人年度燃气费支出总额为204元,个人燃气费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上浮0.07%,其最终占比为0.41%。

这样的支出金额占比和上浮比例算高吗?有天然气行业人士分析,其实家庭燃气费用支出跟水费、电费、油费、买菜一样属于家庭必需支出,只要费用浮动在家庭总支出中的比例可控,均属可以接受的范围。

有能源行业专家指出,居民气价非市场化,“易跌难涨”,其实是因为过多的把居民气价涨跌价权力放到了地方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身上,一是使他们背上了“涨居民气价就是给老百姓增加负担”的道德包袱,在本该及时调价时犹豫不决;二是难以及时反映能源市场温度,导致居民售价非市场化与上游气源售价市场化形成了错配,时不时发生“气价倒挂”是机制上的必然结果,绝非偶然。

因此,该专家提出,可以考虑由城燃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定期提出根据购气成本、配气成本+合理利润计算出调价方案,并报价格管理部门(一般为发改委)备案后实施,主管部门随时对城燃企业进行成本监审,一旦发现其年综合净利润超过7%(国家发改委规定),可责令其将多余利润转为免费气量与低收入居民进行分享。

同时鼓励燃气企业积极寻找低价气源,对购气成本低于平均水平的燃气企业,其额外利润可以与其用户共同分享,实现企业增利,用户降价。

居民气价长期倒挂,其实也不利于燃气行业健康发展,让城燃企业没有资金和动力去向更多居民用户普及天然气的使用和强化燃气安全生产措施。《人民日报》客户端近日在题为《拆解“气荒”困局,多方呼吁加快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改革 》的报道指出,当前,不少城市燃气公司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应急管理部等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在众多城燃企业经营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下,这一工作必然受到影响,或对我国燃气系统安全埋下隐患。


限价造成亏损如何弥补 或损害地方政府信用

和营商环境

此外,新天然气合同年自4月1日起计算,但是对于过去三年以及4月1日起新合同年博弈的空档期,由于上游涨价、政府限价保供要求导致气价倒挂给城燃企业的损失如何挽回、如何弥补,各地政府态度也不尽相同。

面对因政府限价而造成的燃气企业亏损,政府应补贴还是调价?有市政公用行业法律专家提出,其实补贴和调价其实都有法可依。比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补贴毕竟不是长久之策,也会给政府财政造成较大压力,大部分地方政府还是选择通过行政调价的方式,将高价购气成本分阶段合理向终端用户疏导。因各种因素无法调价的,再对燃气企业或者居民用户、工业用户进行补贴。

山东省发改委就在2023年286号文中要求,2020 年以来,居民用气价格未实行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的,今年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三年来上游价格浮动对城燃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科学确定居民用气上浮幅度,具体调整幅度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为保持当地居民价格稳定未疏导或未能全部疏导的,也可由当地政府补贴上浮差价。

据了解,也有部分地方政府计划通过早涨迟跌的方式,既不给用户造成短时间过大负担,也帮助燃气企业自行消化近年来积累的气价倒挂亏损。但是,某燃气企业负责人透露,也有小部分地方政府,在冬季保供等紧张时刻要求城燃企业不计成本,千方百计保供,但是过后却既不启动调价也不及时支付补贴,导致当地城燃企业运营资金紧张,举步维艰。

城市燃气行业是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其中既有昆仑燃气、华润燃气这样的央企子公司,也有上海燃气、深圳燃气、邵阳燃气等地方国企,更有中国燃气、新奥燃气、港华智慧能源这样的混合所有制、民营、港资企业,而且这些城燃企业基本都是A股、H股的大型上市公司、公众企业。

有行业学者提出:部分地方政府,未制定天然气顺价机制或迟迟不启动调价机制,将政府限价保供等非市场因素造成的巨额亏损全部推给城燃企业承担,又不加以补贴或者拖欠补贴,是否损害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权益,是否损害了市场主体公平?是否会对当地的营商环境和政府信用造成负面影响?港华智慧能源的退股,是否有这方面的考虑?这些影响的评估尚需社会公众和学界、业界共同探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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